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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口 NDS 盜版裝置 入口商被判賠償任天堂 1 億日圓

    Mickey Chan
    Mickey Chan
    愛模擬飛行、希望終有一日回到單車上的宅,眼鏡娘控。座右銘: 1.膽固醇跟美味是成正比的; 2.所有人都可以騙,但絕對不能騙自己; 3.賣掉的貨才是錢,不賣的收藏品不值一文; 4.踩單車,是為了吃更多美食! 5.正義的話語,不一定出自正義之人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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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天堂與遊戲機規避裝置入口商之間的官司有重要突破,任天堂今日發表聲明,指東京地方裁判法院已於 1 月 12 日在出裁決,確定遊戲機規避裝置入口商需要對任天堂賠償近 1 億日圓(約為港幣 660 萬元)。

    有關的官司已經糾纏了長達 7 年,任天堂於 2009 年向有關裝置入口商提出起訴, 2011 年日本通過法例將入口及販賣遊戲機規避裝置行為刑事化, 2013 年任天堂一審獲判勝訴。不過,有關部份入口商不服判決,一方面向法院對一審提出上訴,另一方面反向任天堂提出控訴,但於 2014 年被知識產權高等裁判所撤消控訴。而到了今年 1 月 12 日,上訴人終於放棄上訴,而法院亦同時對一審判決作出確認。

    這次判決確定了入口及販賣遊戲機規避裝置的入口商雖然沒有直接翻版遊戲,但仍需要對遊戲發行商的損失作出賠償。相信這案例一出,在今後的同類官司中,規避裝置入口商都要面臨巨賠償。

    任天堂聲明全文:https://www.nintendo.co.jp/corporate/release/2016/160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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